皮膚損害
皮膚損害,簡稱皮損或皮疹,是指在皮膚粘膜上可以看到或摸到的異常表現;可分為原發疹和繼發疹兩種。是診斷皮膚病的重要依據;許多內臟疾患或全身性疾病也可出現皮損,常是診斷這些疾病的重要依據。
皮損表面的滲出物、脫落的表皮細胞、藥物、微生物等乾涸凝結而成的塊狀附著物,大小、厚薄不一;由血清形成者呈黃色,膿液形成者呈綠色或黃綠色,血液形成者呈咖啡色
限局性表皮缺損後,露出紅色濕潤面,愈後不留瘢痕,常為水皰或膿皰破裂或皮膚浸漬後表皮脫落所致
因搔抓或外傷而出現點狀、條線狀淺在的表皮損傷,表面常覆以血痂,如搔抓僅損及真皮乳頭層,則愈後不留瘢痕
皮膚表面的線狀裂隙,常見於足後跟、手指、手掌、口角、肛周等處,可引起疼痛、出血,愈後遺有瘢痕,常因角化過度、乾燥、慢性炎症、彈性降低,加上外力牽拉所致
由新生結締組織填充缺損的真皮或真皮以下正常組織而成,表面光滑,無正常溝紋;有增生性和萎縮性之分,前者肥厚高起變硬,後者變薄凹下
皮膚發生退行性變,表皮變薄且較柔軟,呈半透明狀,易發皺,正常皮膚紋理存在或消失,或出現皮膚凹陷,表面紋理正常
表現為皮膚乾燥、粗糙、增厚、皮溝加深、皮丘粗大隆起、摸之厚硬,形似皮革,常因長期搔抓或摩擦所致
皮膚皺折部位由於長時間處於潮濕環境或浸于水中,致表皮鬆軟變白髮皺,受摩擦後表皮易脫落露出紅色糜爛面
直徑2cm或2cm以上的浸潤性扁平塊狀隆起,可為多數丘疹融合而成
位於真皮或皮下組織的囊樣結構,內含液體或半固體和細胞成分,圓形或橢圓形,大者觸之有彈性感,可隆起或僅可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