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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艺术和美就是我的宗教
文章来源:东方网      2005-2-28 14:30:47
 

    我在艺术上是个“多妻主义”者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说自己是1/3学者,2/3作家,对你,这两者区别在哪?你认为你的诗、散文和评论会达到同样的高度吗?还有翻译呢?

  余光中:“多妻主义”在生活上是犯罪,呵呵,但在艺术上,我对阿波罗忙不过来而派下的九个缪斯各个都去追求。我作为评论家的身份与我作为诗人和散文家有所区别。现在的评论家一般是科班出身,他们会把理论一样一样搬到中国的实际中。我的评论是我创作的延伸,对诗、散文这两种文体的得失我需要探讨,理论在我手上,我把它放到文学史上看,再摆到实际创作中,看是不是符合循环的规律。我自己一向说的是应用性评论。我不是个正规的评论家,我也不怕我的评论讲错,至少我让人看到,我的诗句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就可以自圆其说。

  学者是要冷静思考、分析,完了要定位、评价。而创作者能写得多好尽量去写,不太管后果。创作家就等于攻城掠地的将军,是拓展文学领域的先锋部队,而到底为王国增添了多少财富,是后续部队的事。又或者说,创作中的新主题、新体裁拓宽了文学的范围,等于为文学赚了一笔钱,至于是黄金还是伪钞,要学者去算。学者兼作家的,就是赚了钱还要数钱。

  我是白天教英文,晚上写中文。我对翻译也极有兴趣,但时间不够啊。

  记:会尝试写小说吗?回忆录呢?

  余光中:不会。我说,写小说的要对人物发生兴趣,诗人是对自我的兴趣比较多,这个“我”容易写成“大我”。白先勇见过一个女人会记得人家穿什么衣服,我就记不得。这是自我在作怪。

  大概也不会写回忆录了。回忆录是很麻烦的事情,我没毅力。我不写日记,也少写信,也就是对自己、对朋友都不周到。要是写自传,赤裸裸地不打自招,自己受累,朋友也受累,没必要;要是去掩饰或者美化,又欺骗读者。

  记:在记者会上,曾提到现在的大陆和台湾有相似的现象:情色题材文学走红,而且都是女作家开始写的。你怎样看这种风气?

  余光中:这当然是社会风气开放了,教育普及了,全球化的影响,性不再是禁忌,道德、心理、生理的话题都可以公开讨论,作家也一并跟进,情色文学在两岸三地都很多,好像这一届和上一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获奖者都有触及这题材。也有女权运动的影响,女人要主宰自己的身体,要觉醒,等等。何况中间又蹦出个同性恋来,把性观念又拓宽了。加上网络来帮忙,两性在网上就可以约会了,跟以前羞怯不一样,改变了两性关系。

  但未成熟的年轻心灵会遭遇到困难,甚至灾祸。同时,一个社会如果不是全面转向,一部分开放,另一部分认为很糟糕,先去开放的人会有很多压力,甚至无地自容,饱受羞辱。所以发展太快还是有问题的,有整套道德、社会问题牵涉在里面,并不是你觉得爽就可以去开放。唉呀,这些社会问题研究起来影响很深远,像美国科学那么发达,也摆不平邪教。台湾佛教当道,好些佛盟法师乱来,敛信徒的财,过得穷奢极欲,但政客容忍,就因为他们的信徒很多,代表选票很多,也不敢轻易得罪。

  记:那你有宗教信仰吗?

  余光中:我没有正式的,但我妻子跟女儿近于佛教徒,她们吃素,觉得佛教排他性较其他的宗教小。同时台湾一方面在实行民主自由,另一方面很多人精神苦闷,没有出路,社会乱现象迭出,更需要心理寄托。

  对我,艺术和美就是我的宗教。一般人崇拜神明,希望身后有所寄托,而艺术家、文学家相信艺术不朽,也是寄望于未来。不过我对别人信得虔诚又不诉诸暴力、从爱出发,总是很感动,又尊敬,而且有点羡慕。其实中国很多民间文化就是三教糅合在一起,民俗旧小说尤其。

  记:在记者会上曾有网络记者邀请你参与网上聊天,我注意到你的态度有所保留。

  余光中:我有所保留是因为我对网络不熟悉。我从来不上网,所以还没“落网”,呵呵。别人发展网络我不反对,等于别人同性恋我无所谓,社会当多元共存。我不去接触,一是年纪大,二是我不需要像年轻的教授去申请讲座,宁愿独立一点,所以也就偷懒了。

  记:年纪不是问题吧,沈昌文自己说现在天天都上网呢!

  余光中:他年纪好像是比我还大吧。你们都慢慢习惯了这种需要,可我并不想跟世界保持如此紧密的接触,对我来讲,看看电视、报纸也知道现在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希望跟世界保持着安全距离也不想发电子邮件,朋友随时都能找到我。这也是一种隐私,手机、网络让隐私的防线少了。

  我对诗、散文的节奏感很讲究,跟我听音乐有关系

  记:你提到你的写作受到各种形态的音乐的影响,你的评论也包括评“披头士”,这种影响到底是怎样的呢?

  余光中:我对于文学周边的一些艺术有点兴趣,我对诗、散文的节奏感很讲究,跟我听音乐有关系。音乐其实是最美妙的方式,教我们如何体会时间的微妙与精细分割比如我写诗用重叠节奏,或者一个主题的变奏,都来自音乐,音乐是抽象的,不一定有主题,我就可以在文学上发挥。

  比如我在美国读书时,有一次望向落日的西边,也就是中国的方向,我写:“落日之西,是乌鸦是乌鸦是乌鸦/唯我的乡愁,是无涯是无涯是无涯”,这是种感性的联想。还有我写《浪子回头》,当年我离开大陆就是从鼓浪屿上船去香港的,我就写“鼓浪屿,鼓浪而去的浪子”,形成了奇特的节奏,一个“浪”字变奏了三次,这是从古典音乐来的。而画家用双眼看世界,是具象的美,放到文学作品中,就是比喻来描写感官经验和意象等等。至于新闻、摄影、电视,可以让你知道世界发生了什么,在电视上看到那边难民如何,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死了,一个镜头就可以写成一首诗。这样说,也不是说它们只为文学存在,听一段交响曲,本身就是种享受,只不过因为自己是文学家,有个轻重缓急的选择罢了。

  记:你之前还提过跟台湾的流行音乐家也有联系,比如罗大佑?

  余光中:人家都愿意被称为“民歌手”,有点美国“嬉皮”的味道,在江湖上流浪。1975年开始的十年,台湾有个“民歌运动”,那时我在香港教学,回到台湾,有个作曲家把我的八首诗谱成了曲子,在一个“现代民歌演唱会”上,招了一批乐队调教,观众反应很热烈,后来灌录成了唱片,再后来就进入了大学,学生们都学着美国民歌手的样子自己写歌谱曲自弹自唱,两首歌之间还给大家讲几句话,这是很有趣味的事。后来就变成了“校园民歌”,等到有了商业价值,就被媒体收买了去,变质了,成了流行音乐的一部分,那些以朴素为自豪的歌手慢慢变成了有钱的流行歌手,像蔡琴,本来很清纯,不过也怪不了她,变化是很自然的。以前JacksonFive(杰克逊五兄弟)里的小弟弟迈克尔。杰克逊童音动人心弦,渐渐也就变成了超级明星,歌就变成了戏剧、舞蹈的综合艺术。罗大佑是后来的了,他也受鲍勃。迪伦的影响,故意怪腔怪调,戴个墨镜,穿紧身衣,写的词就受约翰。列侬影响,讲讲革命,讲讲反社会,嘲弄嘲弄爱情。他虽然现在也很红很赚钱,但给人感觉还是没有沦为流行歌手的样子,他跟张惠妹还是不同的,他多少还保留着“社会批判家”的身份,不时刺痛一下小资产阶级、白领阶级,所以他主要吸引大学生,崔健大概也是这样的吧。罗大佑跟我没有什么互动,也没有正式见过面,那时是他主动把我的《乡愁》谱了曲,照讲是侵犯版权的,不过我欣赏这个人,也不理这件事了。

  记:你觉得歌词和诗歌是怎样的关系?同意“好的歌词就是诗歌”这种说法吗?

  余光中:诗人写了个蛋,然后歌的鸟就把它孵出来。好的歌词往往并非是好的诗,写得松松垮垮的歌词,曲作者才有足够空间来安排。

  翻译家首先需要成为一个风格家

  记:想听听你对翻译的自己一套理论,如果有的话。你怎样看严复“信、达、雅”这个说法?

  余光中:我不是理论家,我不演绎,只是归纳。严复的“信、达、雅”

  提出后就成了翻译界的“紧箍咒”,箍得翻译的人个个头大。对于一个“雅”的理解众说纷纭。我自己从来没有看着什么准则搞翻译,翻译得多了,一切由经验来印证。我觉得翻译家首先需要成为一个风格家,才能应付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我在翻译班上发练习给学生做,有时候会把名家的译作,把名字去掉,让他们提意见,看能不能改良,考验他们的眼力,有时甚至也拿我自己的译作,不告诉他们。我会逐一去改他们的练习,加上评注,发还,再综合各种问题,在课上讲解一小时,让他们改一遍,下礼拜再交来,他们要是找到更好的改法,不一定采纳我的。这才算完成一个循环。

  记:想起搞翻译又写散文的,董桥是鲜明的一个,我就经常从他的小文里揣摩翻译技巧。你对他的文字有怎样的印象?

  余光中:董桥的文字密度很大,精雕细琢,他写笔记,一段段地写,写得低调,很少戴大帽子,以小见大,怀古情调,有英国绅士之风,喜欢引用原文。他写得洗练,我写得会长一点,我认为散文不一定是鲁迅说的“小摆设”,也可以是重工业。记得余秋雨有次觉得我的一篇文章写得意象太复杂,他也许喜欢清畅些的。我却喜欢多尝试,试过简练的,也试阳刚的。写散文我不愿引用原文,英文作者喜欢在文中夹几句拉丁文,像中文作者爱引用古文。其实比董桥更爱用、也更有本钱用原文的是钱钟书。英文对我影响很大,写得好,应该是长而不乱,丰富而不芜杂。当今中文西化相当严重,我跟思果写了不少文章,呼吁作家和学者要做表率,笔下要简洁,要想办法把英文转化为中文。

  记者手记

  余先生说,朱光潜近乎他文学上的引路灯,生活里,太太绝对是“贤外助”,她外向,挡下了不少外间纷扰,自己才得以有这多年的“象牙塔”之乐。在车里,他看路两旁:“胡同都被高楼挡了吧。”还说,任何的文化传播都会是种变质,像英国人往茶里加了糖,再加奶。然后说,现在只喝红茶,喝绿茶和咖啡肯定睡不着,但也偶尔沾点洋酒。问他现在看什么书,写多少?老先生答,看的都是闲书、杂书,提到了《万象》的味道倒奇特;一个月给报纸写篇4000字的,不写专栏。至今天天开车上班,假期跟太太欧美“驾车自助游”,开累了,“她就把左脚伸过来,踩油门”。建议我找大卫。洛奇《微型世界》来看,“写得跟《围城》太像了,有意思得很”。他说,他大二看的《围城》,看了就再不相信自己的老师了,“这毒害年轻人的书”。

  访谈后拿出笔让余先生在《余光中集》第一卷扉页题句,他却从怀里抽出笔欣然地用笔画起来。回家翻看先生写当年他让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在《弗罗斯特诗选》扉页上的题词:“当时我曾拔出自己的钢笔,递向他手里……

  可惜当时他坚持使用自己的一枝。“及提到当年合照”……比他年轻半个世纪的中国留学生则侍立在后“。暗自掐了手指,正好50年松余些,心里一紧。

  高尔基提起前辈托尔斯泰“一日能与此人生活在相同的地球上,我就不是孤儿”。况且曾相见并有一夜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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