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玻璃渣体内藏了20天
2004-7-28 9: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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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被玻璃划伤送到医院做手术,20多天后,伤者因伤口发炎再次到医院检查,才发现伤口内的玻璃渣没有清除干净。27日下午,杨小姐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讲述了其公司一位员工的遭遇。 三次拿不到拍片结果 杨小姐是深圳市龙岗区爱联波×公司员工。杨小姐说,6月27日晚,公司员工杨永吉加班时右手被玻璃划伤,被送往龙岗某医院就诊。医生为杨永吉止血并清理伤口,由于有碎玻璃渗进肉里,决定手术。 次日下午3时左右,小杨拍X光片。下午5时,公司主管闫先生取片,医护人员称结果没出来。当晚6时多,闫先生再次来到影像科,医护人员称患者不能自己拿X光片。第三天上午,闫先生向主治医生要X光结果,医生仍旧没给,也没告知拍片结果。当天下午,因杨永吉“经济问题”不能继续住院,但到出院时,医生也没有告知X光片结果。 院方称有责任但不赔偿 27日,该医院医务科温科长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非急诊部病人不能当时拿到检验结果,要等整理入档后再逐层转到主治医生手里;病人出院时,医生和院方没有拿到检验结果单。温科长说,6月29日下午,医生接到X片结果后,拨打病人登记的电话,可无人应答。之后,院方再也没和杨永吉联系。可能由于工作忙,医生忘了将片归还档案室。温科长说,从这一点上说,医生和院方存在失误。 温科长说,院方不负赔偿责任;只有在有关部门证实为医疗事故后,医院才具有赔偿责任。 波×公司的闫先生说,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但因杨永吉是“在加班时间的休息阶段”受伤,不属工伤。但社保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杨永吉受伤属于工伤,如果所在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医疗费应该由保险公司支付,不存在因“经济问题”而被要求出院。 患者可到卫生局投诉 记者随后采访该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患者没有完全康复,医院有义务建议患者不要出院,如果患者坚持出院,必须签署一份《自行出院通知书》;医院在X光片有了诊断结果后却整整一天没有告知患者,是医院过错,患者可以到卫生局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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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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