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后跟玻璃碎片 两次手术取不尽
2004-7-23 11:09:58
|
|||
| 脚后跟被玻璃扎伤,做了两次手术,过了7个月,受伤的脚还是好不了,拍片显示脚后跟里还是有异物……22日,从闽侯来福州治病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 22日上午11时左右,位于福州的省某医院门诊楼六楼,从闽侯来福州治疗的陈先生向记者述说了事情的经过: 去年12月16日,他工作不小心,右脚后跟偏内侧被玻璃扎伤,当天就赶到该医院。医生给他做了伤口清创手术,取出部分玻璃碎片。 手术后,他一直不能正常行走,本来以为是手术后的正常现象,没怎么在意,连今年2月结婚时都是“拖着皮鞋举行婚礼的”。伤势始终无法好转,最后连蜜月旅行都取消了。 2月27日,他和家人再次来到该医院。医生为他做了清创缝合手术,取出一块玻璃碎片。随后,他和医院签订了一份《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该医院对陈先生的损害表示歉意,退还陈先生第二次就诊所花的费用,并一次性补偿陈先生人民币1500元,双方对此无异议。 他万万没有想到,第二次手术后,仍然感觉伤口疼痛,行走不便。今年7月,他和家人又来到该医院,拍片显示脚后跟上缘的软组织仍存在异物,但暂时不能判断异物就是玻璃片。 他希望医院能够给个说法,并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该医院医务科负责人表示医院的确曾和陈先生达成补偿协议。目前还不能确定脚后跟的异物就是玻璃片,但既然陈先生存在这种情况,医院将免费请专家为陈先生继续治疗,如果陈先生想转院治疗,医院将为其报销所有的费用。 22日下午,记者了解到,陈先生将于近日在该医院接受第三次手术。 |
|||
|
海峡都市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