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在琢磨这个叫贝克汉姆的英国男人凭什么成为男人中的“万人迷”。论长相,他不是最帅;论钱财,他不是最有钱;论球技,他也不是最出色;论威猛,他也算不上猛男。
但是,全世界就是有成群结队的女人死心踏地喜欢他,大呼小叫地喊爱他。那些原本讨厌足球的女人因为绿荫场上有了奔突的小贝而喜欢上了足球。当小贝所代表的球队凯旋而归,她们会欢呼雀跃;当小贝所代表的球队折戟铩羽,她们会黯然神伤。她们不是真正的女球迷,她们是“醉翁之意不在球,而在于小贝”。
一个男人,一个仅仅与足球相关联的男人,却意外地得到世界上那么多女人的拥趸,并为之痴迷疯狂,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有一位资深的“贝迷”道破天机:小贝挺有男人味。听得人有些发愣,啥叫男人味?是不是像辛晓琪《味道》里唱的:“想念你白色袜子和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显然不是。臭袜子和烟草的味道,闻起来让人恶心,哪里还有美感可言?网上有一种表述,我很苟同:男人味是成熟男人身上特有的气质,是成熟男人综合素质的一种散发,是让女人心动的一种男人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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