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丈夫结婚已20年,孩子有十多岁了。丈夫年纪与我差不多,可他的性需求似乎很少减退,每星期都要过性生活,我愈来愈觉得不耐烦。有道是"少年夫妻老来伴";我们均已进入中年,应当逐渐地向"老来伴"过渡,而不必热衷于床上的动作。请问我的想法对不对?对我丈夫应作怎样的认识?有时他抱怨我不合作,说我"性冷淡",说若有提高我兴奋度的药或减少他兴趣的药都想买来吃,我们俩哪个更接近正常状态? 答:从你的谈话中我估量你与丈夫感情很好,但在性生活上有些不协调。这种不协调应当是能够调整的,而要作出努力的恐怕还是你。 务须弄懂一个问题:性生活的目的是什么?或者说性爱有哪些价值?以往曾流行一种见解,说谈恋爱是为了成家,成家就是为了有孩子,以免绝了子孙,断了香火,而性生活则是为了生孩子。这种见识显然是非常片面的。但这一认识在我国特别悠久而有市场,造成"多子多福"、人口泛滥而使人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可怕结局。必须朋白的一点是,性爱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生孩子,而是为了达到相爱男女间融洽相处、共同创建美好幸福生活的目的。所以把生孩子作为性生活的主旨有点喧宾夺主,性生活主旨是寻求性的满足,性的欢愉,是爱情表达的一种特定形式,也是婚姻与性爱的主要目的。性生活和性爱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它使性需求获得满足,使身心更趋谐和,消解了孤寂和紧张,繁衍后代仅仅是其中的一种价值。据此,无法认可有了孩子就不宜过性生活的见识。你的孩子有十多岁,你与丈夫仍处于壮年,你丈夫仍有较旺盛的精力,因而性需求未明显衰退是健康的表现,对此,如果你身心健康的话,应当高兴而不是抱怨和不耐烦。 据我国目前的性文明调查发现,夫妻生活的模式有多种。有些夫妇,双方在孩子长大后都觉得性生活少些好,乃至较早地断了房事,别人当然无可指责,这是他们两人的事,只要双方觉得合适、满意,就婚姻美满而言也是一种选择。但是,如果双方都长期地保持频繁的性生活直至年迈,别人也无庸置椽,这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自由权利,只要不损害健康。事实是有些老年夫妇一直有性生活,身体很健。对性需求水平不一致的夫妇而言,如果强的一方并未表现出性欲亢进的病态,那么问题就出在配偶一方了。你们夫妇处于中年,每周有一两次性生活不算多,是寻常事。而你却认为大多,是因为你在观念上对性事不热心的缘故,形成与丈夫的反差。你应当理解丈夫的需求,端正对性生活的认识。你们还未到"老来伴"的年纪,何况"老来伴"也并非是戒绝性生活,只是对性生活的形式有所变化,性行为活动从剧烈趋向缓和些而已,次数减少而已。 已知人们的性功能障碍,90%左右是由于性心理上的问题,与身体、生理条件关系较小。因而对于性冷淡的问题,最有效可靠的药是心药,也就是消除不必要的疑虑,相信自己是有性需求与性能力的,只是这种需求与能力往往被某些观念与传统习俗、说法压抑着,只要搬开这些压力,你就可解放自己,滋生性的欲望,渐渐接近丈夫的性驱力水平,达到双方性生活的和谐。自然,这种性的和谐,永远是建立在互爱的基础上的。只要爱情之树常青,就必然有缔结幸福之果的条件。谨祝你们夫妇美满如意,恩爱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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